浓眉大眼,鼻直口阔,声音洪亮,像马贼多过像一个商人。
“他就是一个马贼。”
云昭出门的时候正好遇到养好伤的出溜爷,听见云昭的嘀咕声,出溜爷仅仅看了一眼坐在大厅里的黄永发就一口断定他是一个马贼。
出溜爷的左臂受伤了,现在依旧活动不便,不过,这好像并不妨碍他骑马。
“何以见得?”
“你看他坐椅子的方式像不像在骑马?”
云昭回头看看点点头。
“你看他的腰板是不是挺得笔直?”
“没错。”
“你在看他的脚放置的位置是不是有点内八字?”
云昭再次点头。
出溜爷嘿嘿笑道:“我也是一样!”
“他为什么不能跟您一样是骑兵出身呢?”
“张家口那地方的骑兵本身就是马贼!兵贼是不分的,所以啊,说他是马贼半点都不冤枉他。”
云昭以前只知道黄永发这人是张家口的大商人,跟建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是一个马贼,这就很有意思了。
至于出溜爷有没有冤枉他,云昭觉得不重要,反正是要好好地坑这家伙一把的,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借口,坑起这样热情做生意的人真是有些内疚。
会做生意的人只要出手送礼,必定会直击收礼人的心窝。
很多时候,从送礼的手笔就能看出一个商人到底会不会做生意。
很明显,黄永发是一个会做生意的,眼看着秋凉了,给云娘赠送的一套白狐裘大氅,让云娘爱不释手,钱多多用嘴一吹毛皮,洁白的毛皮上就出现了一个漩涡。
“姐,我以后买给你!”
“瞎说,不过日子了?这样的一件狐裘在扬州没有五百两银子拿不下来。”
钱多多恋恋不舍的放下白狐裘,只是渴望得到的神情怎么都掩饰不住。
“黄永发参观了蓝田县的水利工程之后,准备把我们蓝田县定为产粮地,并且愿意以高出市价一成的价格,每年收购粮食五万担。
其中麦三成,小米两成,糜子三成,高粱二成,如果其余的粮食不足,可以用高粱替换。
只有两个要求,那就是必须一次拿出五万担粮食,而不是零敲碎打的给。
另一个要求是粮食必须是当年的新庄稼,高粱不能脱壳。”
云猛跟黄永发商谈之后,就来到中庭找云昭,福伯商议这件事的可行性。
西安府的云掌柜也在,听完云猛说的话之后,就皱眉道:“我们蓝田县并不是高粱的主产区,他为什么一定要在粮食里面加上高粱呢?
这东西用来酿酒是极好的,把高粱米蒸熟之后吃,多少有些剌嗓子,比不上麦子,更比不上小米跟糜子。
不用脱壳而价格相当,这是为何呢?
难道说,这是黄永发给我们的好处?希望我们用糜子,麦子跟人换成高粱米之后再卖给他?
少爷,我觉得这不可能,生意没有这样做的!”
蹲在门口的出溜爷笑道:“有什么不好解释的,高粱磨成粉熬成粥就是喂养小马驹子的好东西。”
“小米粥岂不是更好?”
“比不上高粱糊糊。”出溜爷虽然说不出一个道理来,却非常肯定自己的回答的正确性。
云昭隐隐觉得不对,却想不出哪里不对。
不过,这笔生意明显对蓝田县的百姓大有好处。
“高粱一定要脱壳吗?”对于这些东西云昭还是不懂的。
云掌柜连忙道:“高粱打下来之后外边又一层硬壳,这一般是要去掉的,去掉了外壳就能当种子,却不好吃,想要高粱再好吃一些,就要去皮,把高粱变成高粱米。
以前咱们家店里卖的高粱一般都是这种高粱米。”
“高粱米的外壳好去掉吗?”
云昭似乎有了发现,继续追问。
云掌柜道:“高粱脱壳不容易,要经过多道工序,如果不把外壳以及硬皮去掉,实在是难以入口。”
云昭笑道:“知晓了,人家想要一批高粱种子,而不是什么高粱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