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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你骗人!根本不是!是你自己打翻了砚台!和我什么关系?!”王书同拿脚踢打苏清煜,被郝夫子拽开,可脚丫子还在空中乱扑腾:“你要敢胡说,我打死你!我打死你!”
苏清煜坐起身,曲着膝盖托着腮帮,一脸纯良的说:“王少爷,清煜是人,没当过狗,所以不知怎么摇尾巴讨您欢心。我说两句,你看是不是这个道理:一是我被你欺负了,护着你不让郝夫子告诉院长实情,怕你再受责罚。二是,我确实没有多余的衣服,日后读书又不能光着身子大伤风化。三是,我若说是自己弄脏的没换洗衣物,旁人会笑话你王少爷小气对书童苛刻,或是王家小气。”
提到王家,王书同明显瑟缩了一下。
苏清煜看在眼里又说:“所以说您泼墨发挥,即兴作诗,我哪里损了你的面子?”说罢他又躺回去,四仰八叉的晒着太阳。
郝夫子抿着嘴,看着脸憋得通红的混世魔王,再看躺在地上悠然自得的古灵精,没好气的说:“王书同!你还不差人给苏清煜带来一套新衣?!”
“我…哼!以后有你好看!”
苏清煜看着天上的白云,嘴角淡淡的笑着。
狗?
当乞丐时,他就是狗。遇见常晚,他才知道自己是个人。王书同?一个咋呼的孩子而已。。。
常晚替苏清煜掩上被子,又笑眯眯的捧起一旁蓝色绸布衣裳。果然自己送狼崽子去上学没错,他日日苦读悟性又好,今日告诉自己书院已经免了他三年的学费。他又成了王家小少爷的书童,茶铺缴税也不会有人刁难。
自从张罗起各式花茶和甜粥,茶铺生意越来越好,特别是那些有些门面的夫人,抬手就是十个铜板。再三年她一定能将妹妹常小宁的嫁妆钱攒出来,或者将茶铺变成茶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