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笑,笑得有些似是而非,“赔简单,只要夫人愿意,只要夫人敢穿,只要阁主回来不找夫人麻烦。”
郁墨夜亦是回之以笑:“这一点大人尽管放心,我跟夫君认识也不是一日两日,我们彼此信任,他也大度得很,小肚鸡肠也撑不起潇湘阁这么一大片天,而且,他很忙,根本没闲心吃一些无聊透顶的飞醋。”
男人的脸色滞了滞。
她笑容璀璨,接着道:“所以,大人尽管赔给我便是。”
“好,夫人自己挑,本官付账。”
郁墨夜就等他这句话。
然后就认真地挑了起来。
很多种款式,很多种颜色花样,也有很多种材质,郁墨夜挑了好久。
拿起放下,放下拿起,最终在两件上取舍不定。
见她如此,男人说,要不,两件都买了,损一赔二,另一件当送给她。
郁墨夜自然是不同意。
“这是原则问题,如果真想要,我也可以自己买,没必要让大人送,赔就是赔,弄坏一件就赔一件,我只要一件。”
然后提着两件问他:“大人说哪件好?”
其实,这画面很诡异。
这种私密的东西,原本只可能丈夫陪着妻子买的。
而他们,一个钦差大臣,一个阁主夫人,没有任何关系。
一起买这东西,很奇怪。
男女有别,她还问他哪件好,就更奇怪。
这些道理,她自然是懂。
但是,她有她的目的。
所以,她只能豁出去。
“到底哪件好?”见他未动,她干脆将两件拿到了他面前。
见她目光殷殷,一副很想听他意见的样子,他垂目看了看两件兜衣,然后又伸出手,分别试了试手感,最后指了其中一件:“它吧。”
“为什么?”郁墨夜不解,看了看手中另外一件,依旧有些为难,“我更喜欢这件的颜色。”
男人摇头,“穿在里面,别人看不到,自己也看不到,颜色有什么重要?挑这种东西,难道不应该挑舒适的、柔软的、全天然的、对皮肤和身体都没有伤害的?而且,你说的那件颜色虽然比较亮,但是,上色并不均匀,这件虽然暗一些,但是很匀细,也显档次。”
郁墨夜唇角一勾,“大人所言极是!”
就在男人准备开口问,多少银子的时候,忽见三人急急前来,“大人,夫人。”
是佘分阁主,还有那两个待选的商户。
三人朝男人躬身行了礼之后,又朝郁墨夜颔首致敬。
佘分阁主开口:“接到夫人弟弟的通知,说夫人让我们三人巳时来这条街的七十二号摊见面,不知所为何事?”
郁墨夜将手中郁临渊挑中的那件兜衣朝分阁主面前一递。
“方才大人已经挑选了两位的丝绸,李老板家的这件胜出,胜在舒适、柔软、全天然、对皮肤和身体无伤害,且上色细匀,显档次。”
将男人方才跟她说的优点一一重复了一遍之后,郁墨夜侧首,笑看向男人:“大人,我没有说错吧?所以,今年的上用就由李氏丝绸提供,对不对?”
然后,见男人黑眸只凝着自己不说话,她又回头问向卖兜衣的店家:“老板娘,方才大人说的话,你也听到了吧?”
老板娘点头。
男人便笑了。
摇头轻笑。
所以,他是被算计了是吗?
被这个女人算计了?
人证物证俱在,让他无法抵赖?
“大人一言九鼎,不会说过的不作数吧?”见男人但笑不语,郁墨夜又笑着开口。
“当然作数,夫人说得没错,对,今年的上用就由李氏提供。”
男人依旧轻笑,看着郁墨夜。
被她算计,他认。
而郁墨夜却不看他。
只不过心里却还是得意的。
山水轮流转,终于坑了他一回。
是的,今日她去找他的目的,就只有这一个,让他挑选出供上用的丝绸。
什么要回昨夜被坑的银子,那只是其次,她以这个开口,是为了放松他的警惕。
因为她爱财,他知道,她为了这个去找他,他绝对相信。
而说知道一空旷僻静之处,想带他去,也是故意编的理由,目的只是为了将他带到这里,带到这家摊铺。
一早她就让梁子去找两家商户各要了一件兜衣,以潇湘阁阁主夫人的名义摆在了这家,和她家卖的其他兜衣放一起。
佘分阁主跟两个商户也是让梁子去通知的。
因为,她被隐卫监视,一举一动,肯定会报告给某人。
男人心细如尘,洞若观火,如果只带到这里挑兜衣,难保不会被他识破。
所以,她一路逛,一路试,还适当地买了些东西。
最重要的,她一路都在问他的意见。
如此一来,到买兜衣的时候,再问他意见,自然就顺理成章,不会引起什么怀疑。
终于被她扳回了一局,出了口恶气。
谁让他明明识出了她跟梁子,还假装没认出,各种捉弄于她。
谁让他迟迟不挑选出供上用的商户。
此次他来兰鹜的目的就是这个,一日不挑出来,他就有理由一日留在此处。
她要他赶快走。
当然,让他赶快离开,是最主要的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想了想,他这般为难潇湘阁,或许跟她有关系。
虽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潇湘阁的人,但是潇湘云对她有恩,这是事实。
所以,她要替潇湘阁摆平这件事。
这样的话,就算她走,离开这个地方,至少不会亏欠。
总算如愿。
李老板谢恩,三人行礼后离去。
郁墨夜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对了,我差点忘了,我跟潇湘阁的一位下属的夫人约了上午要去医馆做推拿,所以,实在不好意思,我不能陪大人前往了,大人一直顺着这条街走,走到底就到了。”
说完,也不等男人做出反应,已毅然转身,一瘸一瘸离开。
男人站在那里看着她的背影渐行渐远,又垂眸看看手中的大包袱。
低低笑。
若不是郁书瞳的什么亏欠道理,让他误以为她今日搞这么多,其实就是为了拿回那四百六十文。
若不是因为纸钱有一半是要烧给他们两人共同的孩子,他以为她作为母亲,也想一起祭奠孩子的四七。
他又岂会那么容易上她的当?
看来,二十几日不见,长能耐了呢。
比以前更能给他惊喜了,是吗?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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