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头看不到一根毛发的光头叫居有常,年纪在四十岁左右,据说他以前是佛门弟子,战乱时寺院被烧毁,头部在那场大火中烧成了重伤,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又做了土匪,前些年遇到大胡子,几个人臭味相投就又改行做了盗墓贼的行当,他的头发也在那场大火之后再也长不出来了,凭着一身过硬的武艺,道/儿上送了她的一个外号儿叫秃无常。
长得文文弱弱的一身书生气的叫刘仕文,名字跟他的气质很像,让段晓晓实在想不通的是向他这样一个长得白白净净的饱读诗书的书生怎么会选择盗墓这么一个并不光彩的行当,听说早些年前他还中过科举的榜眼呢!
还有一个刀疤脸的独眼龙,他的名字段晓晓并不知道,只知道道/上的人都叫他刀疤,听说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了。
“我说大妹子,你就放心吧!我们几个什么时候给你拖过后腿?”居有常手里捏着一大串佛珠,脖子里还带着一串,一身青色长衫毫无形象的跟袈裟一样套在身上,到底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就算是做了土匪和盗墓贼也改不了这穿衣服的习惯。
“妹子,老子知道这次下去不是摸金的,但不管是去干啥,家伙还是要准备好的不是!”刀疤也毫不在意的说道。
“晓晓,我们办事你还不放心嘛!为了这次下去有充足的准备,我昨天看了一宿的古籍,对始皇陵的资料又掌握了不少。”刘仕文果然是考过科举的,这个师爷虽然没什么武力值,但是他的头脑有时候就连段晓晓都佩服不已。
最值得一提的就是他的胆量,虽然外表看起来柔弱不已,可就算是粽子站在他面前他也能保一种若无其事的温文儒雅的气质。
这一点天下再无一人可以做到像他这样。
段晓晓看着他们,脸上不由自主的泛起了笑意,明知道这次并不是冲着冥器去的,可他们还是愿意跟着自己去,这让段晓晓多少感到有些感动。
他们的功夫都算得上是一等的,以前之所以愿意跟着她出生入死,完全是因为她这一身奇异的本领,在他们的心里,只要是跟着她下斗,不管是什么斗,都能安然无恙。
所以这次大胡子找他们,他们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他们所需要的行李都在外面的两辆马车上,不得不说大胡子虽然外表看起来粗鲁,但确是个心细的人,他准备两辆马车的目的是因为这次路途遥远,而段晓晓又是女人,所以段晓晓自己单独一辆马车,他们四个一辆这样路上都不用太过受累,更不用担心男女之别。
这种马车并不是普通的那种马车,它的车厢不仅比普通马车宽出两倍,而且还比普通马车长,窗子是推拉式的,不管是密封性和通风性都无疑是最好的,它的舒适性就算是连日的山路走下来,也不会让人感觉很累。
车里面有一个双人的软榻,棉被等生活用品和简单的梳妆台、小柜子,而段晓晓的马车里所有的衣物和一些吃食都是红艳和秋云为她准备好的。
最让人觉得它的人性化的就是这种马车分为两间,占了四分之三的是卧室,还有四分之一是连接前面车门处的外间,左边有一个建造马车的时候就打造在上面的煮茶的方桌,两边是挂着绣帳的帐幔,分别被固定在两边的角落里,长方形的雕花车窗视线开阔,可以让坐在这里品茶的人更好的欣赏窗外的风景,而右面则是上车进入里面“卧室”的通道。
再往外面便是进入这里外两间车厢的门了,这种门和窗子是一样的完全就是日式的那种推拉门,车门的外的便是车夫们赶马所坐的地方,这种大马车就连赶马的车夫所赶马的地方也是有遮风挡雨的设计,如果更确切的说的话,这种马车简直就是一个浓缩版的移动豪宅。
而这种移动豪宅一样的马车光是靠着一匹马是拉不动的,所以每辆车子都是两匹马在拉。
其实这种马车虽然看起来豪华的有些不可思议,但也并不稀奇,它非常适合那些长途劳顿的生意人,其实不管在哪个朝代有钱人都是非常享受的,有钱人或者王公贵族出远门、郊游踏青都会选择这种大马车作为交通工具。
段晓晓对于这次大胡子这样的准备倒是有些意外,不过看样子红艳和秋云想来也是出了不少主意,否则单凭一个没有老婆的粗汉子是断然不会有这种细腻心思的。
不过这样没什么不好,毕竟自己的身体没有痊愈,这样在路上的这半个月的时间也可以慢慢的调理一下,这样下去了也可以保护他们。
段晓晓抓起裙子刚刚打算踏上上车的木梯,一只手突然出现拉住了她的胳膊:“不带上我么?”
赵临安还是一如往常的一袭白衣,一头长发没有束起,而是用一支簪子挽起,脸色有些略微的苍白,整个人带着一种十分虚弱的病态。
对于他的出现不仅是段晓晓,跟在她身后的大胡子四人脸色也是陡然一变。
这个病秧子怎么会在这里?
前段时间他们就听说了老大跟这个知府家的病秧子相亲的事,据说在成亲的前一天晚上老大就跑了,这件事在整个临安城闹得沸沸扬扬,今天这病秧子又出现在这里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他要跟着他们家老大一起去?
想到这里四个人都觉得这不是个好兆头,看这病秧子的这幅样子,说不定还没到咸阳他就先死在半路上了,这要到时候那赵元老头儿追究下来他们可担待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