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憎恨那个老实巴交的男人,憎恨他的“亲生儿子”,也憎恨自己的母亲,我甚至憎恨自己,这是怎么样的一家人啊,真他/妈的让人恶心。那个大年夜,我看着家里那一张张倒胃口的嘴脸,心里从所未有的冷漠。
然后我更努力地在外面挣扎,可是接下来的经历大同小异,都不太顺利。两年之后,我就彻底明白了,一个没有钱没有背景的乡下小子,真想要在这大城市里混出个样子是很难的,不仅要有能力有毅力,最要紧的是有机遇。我最终还是不愿意在那样的环境里煎熬着等待一个机遇,于是我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报了一个培训班,学了一门做火锅料的技术。
我学的主要就是各种丸子的做法,鱼丸肉丸火腿肠豆腐之类的,以前的品种比较少,后来就慢慢的多了。我当时学这门手艺的时候,已经不是那个刚出社会的愣头青了,我知道要靠自己一个人在城市里摆摊开门面都是不现实的,不说资金,我一个人根本就忙不过来,请人也不一定能请到理想的。
于是我回到了我们那个镇,当时我父母也有了一些存款,正想在镇上买房子呢,我也正打算做点小生意,就撺掇着他们买了,那会儿房子也便宜,我们家虽然都没赚过什么大钱,但是我母亲也算是持家有道,这几十年如一日地省下来,积蓄还是有的。
我回去之后就在菜市场租了一个摊子,那会儿我口袋已经空了,都是我母亲给掏的钱,包括开始的时候买的那些材料,这个我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当时我才不到二十岁,让父母掏点钱怎么了?好多人都还在学校里混日子谈恋爱呢。
那会儿刚好也是秋天了,过了不多久就到了冬天,那正是吃火锅的好时候啊,我的生意越来越好,母亲辞去在餐馆里洗碗的工作,就专门给我帮忙。那几年正是流行吃火锅的时候,我的火锅料品种也多,很多东西其他摊子根本就见都没见过,于是那一年冬天,我小赚了一笔。
时间冲淡了我的愤怒,在我做小生意的那几年了,父母也都一直有给我帮忙,父亲没活的时候,就在家里帮我做事,即使我从来不给他钱,那个男人还是把自己能做的事都做得好好的。后来我又觉得,也许外头那些风言风语都是随便乱讲的,再过几年,我才彻底明白其实这些都并不重要。
这样的日子一过好多年,然后陶亮毕业了,在外头找了工作,那时候我的生意基本上挺稳定的,虽然吃火锅已经不像以前那么流行了,但是依旧是冬日里不可缺少的一个菜色,我们后来也加了一些其他东西,主要是摊子摆得久了,就会有很多熟客,生意也好做。
那时候我的心情了平静了下来,对陶亮也不像以前那么讨厌了,后来他毕业了出去找工作,我也有些替他担心。那会儿大学生已经很多了,他还是个大专毕业,又没个熟人什么的,脑子还不开窍,在外头指定得吃亏。
我有时候跟我母亲说起,她一般也不搭腔,有时候也会说两句,就说男孩子总要出去的,难道在家里吃父母吗?他又不会做生意,回家能干嘛?她说的也有道理,我们家就是这么个情况了,也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孩子,在外头受了气还可以回家撒撒娇使使性子。
那些年我们家里的收入还算是可以的,虽然我也没给我母亲多少钱,差不多就是个帮工的工资,但是她干的活可比帮工周到多了,而且每次我给她钱她都十分开心。在她看来,我就算不给钱也是理所当然的,那时候的我并不能理解作为父母的心情。
好歹那几年我母亲也没有跟陶亮拿过钱,在我们村里人的观念里,孩子赚了钱都是应该交到父母那里的,父母会替你安排很多事,比如盖房子娶媳妇什么的,父母死了之后钱还是自己儿子的,当然女儿是拿不到的。
我母亲大概也是有些愧疚,但是这个年纪的人了,你想让她承认自己的错误,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说得多了,她肯定要跟你急。这些事基本上我都不怎么爱提,过都过去了,提起来也没劲。
然后我父亲死了,陶亮回来了,父亲的死我有些难过,但是陶亮好像是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其实他跟父亲的感情也不见得多好,很多时候我都不明白自己的这个哥哥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他回到老房子里,一住就是好几个月,后来甚至还在山上放起了羊,这事在我们这边的人看来简直太不着调了。我母亲很生气,那几天他在家里骂骂咧咧地说陶亮没出息,就当自己没生过这个儿子什么什么的,我懒得理她,爱骂就骂去吧,爱放羊就放羊去吧,反正我还做我的小生意。
第二天春天的时候我看到陶亮在菜市场买蕨菜,生意倒是不错的,那会儿我也正忙着呢,就没有过去打招呼,或者说,有时候兄弟间的感情淡着淡着就习惯了,见面的时候甚至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那一年的夏天问题不断,添加剂的问题又被拿出来大说道,看着那些新闻,我真是觉得自己吃什么都是不安全的。然后又出现了一种毒蚊子,这些蚊子会传染一种热病,只要得上了,基本上就都没什么活路了。
我和李莹就是在那时候结的婚,李莹是个能干的女人,其实她不是我心目中最合适的人选,而且结婚的时机也不对,但是既然已经有了我的孩子,那就结婚吧。后来我发现,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人。
我结婚的时候陶亮包了一万二,看来他这几年的积蓄确实是不少,今年春天他卖蕨菜应该是赚了一些,后来听说还有个老外开车去我们村找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事,但是我知道八成又是来钱的路子。
我们这边都是要回礼的,照理说他包给我一万二,我起码要回七千到九千的样子,我包了九千,他没要。不要就不要吧,这孩子生下来之后需要各种花销,我的小生意虽然还行,但是到底也不是什么大户,前阵子又挪了一些钱出去放贷,这些钱我先拿着,以后等陶亮结婚的时候我再包回去,也是一样的,就当是我跟他借的呗。
那之后我母亲倒是不骂他没出息了,可是也没回村里去找过他,这又不是感情多深的母子,见面了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大概是尴尬比温情多得多吧。
而且我们这边的人,虽然都是从山上下来的,甚至我们的小镇也只是个小盆地,却都十分坚决地看不起种地这个行当,放羊那就更别说了,简直不比要饭好多少。我的母亲在心里还是瞧不起陶亮的,就像她当初瞧不起父亲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