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重孰轻,孰重孰轻。”闻仲谟囔囔念叨,就连高猛来到身边也不知道。
确认蒙古军袭击绍熙府的消息后,高猛日夜动员出城避战的百姓,组织乡兵,预备在最坏的情况顶上去。听到陆秀夫找他,赶紧扔下手中的工作过来。
陆秀夫向高猛点头示意,然后坚决道:“闻仲谟已不适合担任特种营都头,还劳烦高帅兼任。等张大人回来后再移交。”
高猛看着一脸迷茫的闻仲谟,闻仲谟年纪太轻了,虽然不可以否认他的本领,但更加不能否认的就是他的心理,李响把这保卫绍熙府数万百姓的重任交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小毛头身上,那小子也有识错人的时候,叹气,道:“闻小子,你先下去。”
闻仲谟摇摇头,却一动不动,他的心中在挣扎,往日坚持的理想和今日遇到的现实冲突在一起,他不知道他应该怎么去做,就如当日王宗义,那个聪明的文武双全的小将,选择了留在三多寨。
高猛只好把乡军的组织情况当着闻仲谟的面跟陆秀夫说道:“大概有乡兵千余人,可是大部分都没有经过训练,其余青壮,实在挡不住了就让他们逃命去吧,能逃得几个人就是几个人。”
“百姓知道蒙古军开始屠杀百姓了吗?”陆秀夫迟疑了片刻,还是说了出来。
“应该知道了。”高猛点头,道:“我怕百姓对张大人会有意见,就如闻小子一般。”
“嗯。”陆秀夫点点头,道:“我找张娘子和阿诗玛姑娘去跟百姓说一下,这里就交给你了,如果连这里都挡不住了,百姓也就只好逃命去了。”
“陆大人,你就放心了。”高猛点头,道:“别看老夫一把年纪了,可真要杀蒙古人,可不比闻小子差。”
陆秀夫看了一眼混沌的闻仲谟,摇头走开。
绍熙府城内的杀戮,从黄老头开始。
史纪是一个屠夫,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是一个讲究杀人艺术的屠夫。
“把人给老子分开了,男的,女的,老的,幼的。”史纪站在广场的石碑高台上,阴笑的看着如羔羊一般的宋人,他的部下都非常有经验,不用他费心。
“娘,”黄老头仅仅拉住老娘:“为什么要分开我们,放我们走,我们要回去,老头的酒馆到开门时候了。”
“对,为什么不放我们走。”绍熙府的百姓,没看过鞑子屠城,竟然没有半分害怕。
更重要的是史纪看起来跟他们一个种子,就连史纪带过来的士兵,也是多半都是蒙古汉军,若不是他们说自己是蒙古军,谁有知道呢?但就算是蒙古军又怎样?中国数千年来皇帝轮流做,关他百姓什么事?
他们怎么也不会知道,蒙古汉军杀起汉人来,将会比蒙古鞑子更加厉害,因为他们要在屠刀面前获取他的尊严。
“嘿嘿。”史纪笑了笑,每次看到别人骨肉分离,他总会很开心,很开心,就如当年别人杀死他父亲一样,或许杀死父亲的武都仙,也是如他一样高兴。
跟从史纪的士卒,显然是干这些事的老手,二话不说直接拔出腰间的大刀就砍向黄老头的老娘,他们不愿意浪费时间,他们日夜兼程,牙还没刷呢?杀人是消磨时间最好的办法,等杀完了人,这些蒙古军还计划着睡几个娘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