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李文希这个做公司最高领导的内奸在,晶海娱乐公司与余媚之间的官司能打的赢才怪,非但没能打赢,而且,还被很多网民骂为想要抢夺余媚歌曲版权的吸血公司。
最终虽然得到了违约金。
可是名望损失却不可估量。
这种隐性损失远超过金钱。
更像是在败坏未来发展前景。
况且,别忘了。
余媚最开始只是个练习生。
在她回来的时候,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换合同,因此,她要解约的也仅仅只是一个练习生合同,本身签约的时间就不长,而且违约金也很少,两边的官司自然也没什么打头,最终余媚仅仅只赔了不到一百万违约金,就彻底跟晶海解约了。
一百万够干什么的?
还不够一个代言费的损失。
当时原身了解到这一情况的时候,虽然很生气,但还是被李文希用花言巧语给劝了下去,之后余媚在李文希偷偷成立的那个娱乐公司的力捧下,迅速崛起成一代天后。
并且拿到了很多代言。
甚至还参演了不少名导电影。
开始从歌曲界跨界电影圈。
虽然暂时除了新人奖之外,还没有得到什么其他奖项,但绝对算一线小花,还是如日中天的那种。
最关键的是,李文希觉得自己的娱乐公司总算有了支柱,想要离婚和自己做主的念头变得越来越强盛,于是,便开始一边通过各种公司条令的变化,苛待晶海娱乐公司里的员工,一边让他创建的那个辉煌娱乐公司派人过来,偷偷摸摸的挖墙脚,总之,坏人是他做的,好人也是他做的,把所有人都骗了。
再之后,就是几个月前原身发现了他出轨,同时还发现了他转移公司资产和在公司挖墙脚,就算这样,原身也没想跟他离婚,更没有想报警,只是不断的跟他争吵。
但是,李文希想要离婚。
不过他也知道他的一些行为算是违法行为,所以并没有在一开始就说要跟原身离婚,反倒在不断的向原身求情,跟原身说好话等等。
借此麻痹原身。
从而为消除掉所有对他不利的证据争取时间,等到所有证据都消除完了,脸色顿时就冷了下来,直接跟原身撕破了脸摊牌,要离婚。
这时候原身虽然反应过来了。
可是也晚了。
再想起诉。
根本一点证据都找不到。
再之后,就是破产清算。
以及乔木到来。
最开始,在梳理完这些记忆的时候,乔木以为原身的愿望可能会是报复自己的前夫,也有可能是报复那个余媚,因为这种愿望,才是比较符合一个人正常逻辑的愿望。
但是,乔木失算了。
原身并没有报复谁的念头。
原身的唯一愿望是希望能够善待还留下来的那些员工,那些员工和练习生即使被那样苛待,也没有离开他们公司,这无疑是她对不起那些员工和练习生,所以原身的愿望是能够善待他们,如果有可能的话,还希望能让那些练习生出道。
实在不行。
帮他们找个归宿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