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定当时她一直在围观。
不过这种事在他们家应该很平常,只是,那次可能出了点意外。”
边上围过来的村长赶忙帮忙解释,这王二麻子家的三儿媳妇是他媳妇娘家那边的侄女,因此,村长自然不愿意她被公安怀疑,要真出了事,他媳妇还不跟他闹翻了天。
所以,自然得帮忙解释。
“是啊是啊,我就好看热闹。
当时我真不知道二叔他下了狠手啊,也不知道二嫂会死,要是我早知道的话,我肯定早早就去叫婆婆了,说不定我自己也会去阻拦。”
蒲红缨之所以会抢先站出来交代情况,主要就是为了将自己摘出去,因此当然得尽量把自己往好的方面讲,丝毫不提自己当时的幸灾乐祸和看白戏,一直等到情况好像有些不对劲,才去叫她婆婆的事。
不过,个人想法这种事实在是不好说,就算说谎,也没人知道。
“出了点意外?难道过去这样算正常吗?没死,就不算事儿了吗?
你这村长就是这种觉悟?
故意伤害罪知道吗?就算是夫妻又怎么了?打伤人难道不算故意伤害罪吗?陌生人之间伤害了对方算是故意伤害罪,夫妻之间伤害了对方难道就不算了吗?凭什么?”
情绪激动之下。
乔木一连问了六七个问题。
不断的反问,设问。
真真字字泣血,句句含泪。
世人真的可笑的很,两家没什么血脉关系的,其中一家要是打断了另一家人的腿,甚至于擦破了点皮,那就有可能吵吵闹闹要赔偿。
要报警,要求公正。
可如果是夫妻关系,或者是母子父子关系,乃至于其他上下直系人伦关系,打断腿受点伤好像就都不算什么事儿了,好像就都可以内部解决,就都不犯法,可以接受。
如此行径,岂不可笑可悲。
这算个什么纲理伦常?
这算个什么自古以来?
自古以来的,就对吗?
“王村长,我跟你讲,你们村的情况很严重,这是严重的不知法。
违法犯法。
你们村里还有谁有打老婆的习惯,有的话,大家踊跃发言,这股不正之风一定要严格制止,今天的普法活动就暂且结束,回头你们各自都干活去,明天我还要继续来。
老刘老邓,用手铐把这小子先拷住,带到车上,负责协同作案的他爸他妈也都带着,回去审问审问再说,至于你们几个,接着交代。
等等,村长,你们这边有没有什么屋子,离得近的屋子,我要分开审问,免得他们串供或者胡说。”
王虎听着虽然也很生气,但是他的理智尚存,并没有大声的愤怒质问,而是继续接下来的步骤。
人现在已经死了,而且已经死了许久,这一点,根本无法改变。
所以当要之急是为死者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