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殿下莫急,您还记得咱们邬先生那位表妹金凤姑么?”隆科多故意卖关子,不等弘皙回答,邬思道却有些情急,“隆大人,邬某的表妹早已嫁做人妇,咱们非礼勿言,也省的坏了她的清誉!”
“还清誉——”隆科多撇撇嘴,“当年邬先生的姑父金玉泽背信弃义,将女儿嫁与党逢恩,才让邬先生茕茕孓立至今!”转而又是一声狞笑,“皇上下旨给我,一会儿就去金玉泽、党逢恩的府上抄家!邬先生请放心,我老隆必定好好**言而无信的金玉泽,还有那个**材儿金凤姑,阖家良贱都给你弄来当奴才!”
在法律不健全的年代,信义就是最淳朴的契约精神,《春秋。谷梁传。僖公二十二年》就有:言之所以为言,信也;言而无信,何以为言。一个人说话不算数还能干什么?故而,隆科多对金玉泽的厌恶是社会通理,但他骂金凤姑**才却也不是恶其余胥,不管是《女诫》或《烈女传》都有好马不配双鞍,好女不侍二夫的教导,既然与邬思道订婚,媒妁之言在前,生为邬家人,死为邬家鬼,甭管那金玉泽如何想法,她都该为邬思道守住贞洁,但她偏是嫁了,**二字考语脱不开!
“邬先生,大丈夫酬恩报怨,乃第一快心之事,这不是一喜?”隆科多端起被刚刚斟满的酒杯,“殿下,咱们当为邬先生贺,到时候,就让她给邬先生唱一出马前泼水!”
“还是算了吧!”邬思道端起杯中酒一饮而尽,几丝落寂划过眼底转而又平静下来。
他当然知道“马前泼水”,那是《汉书》记载的一个小故事,讲的是一介寒生朱买臣,其妻嫌其贫贱,自讨一封休书回家,待到朱买臣做了太守有想破镜重圆,请朱太守收回休书,朱乃臣将一盆水泼在地上,以覆水难收的道理羞走那婆娘。
想邬思道欲见金凤姑之时,刚刚投身太孙府,得了太孙以国士报之的承诺却伤了双腿,一脚天一脚地最是需要人安慰,被抬到金府门前,正遇上省亲的表妹,好死不死的还腆着大肚子,若不是弘皙的激励,万念俱灰的他怕是早死的干干净净了!
怎能不怨?如何不恨?
但时间长了,眼界宽了,他哪还会计较酸涩的小儿女之情,微微摇头,“此事还是算了,趋吉避凶乃人之本性,当年邬某孟浪生祸,为人父母如何还能送女儿入火坑,如今姑母已逝,此情莫要再提,真若隆大人有心,不妨留她些体己银两。”
“好,不提就不提,”隆科多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那就再来说第二件,给老隆传旨的小太监乃是旧识,得了老隆百两银子还附赠了一个消息,皇上初登大宝,明年要效仿圣祖开博学鸿儒科,特简一批人进翰林学士,然后转上书房。以邬先生之能宣麻拜相还不简单……这难道不是好事?”
“隆大人,这好事怕是别人的!”邬思道淡淡一笑,“邬某虽读书不少,却有三忌,三不可用!”
“一是残疾之人,这是一忌。”邬思道道:“国家取士授官,自有制度,自隋唐以来除去科举还有大挑,我大清国运正盛,人才济济,邬某流浪四野十几年,得太子庇护才有脱身之所,骤然置于庙堂之上,恐怕有伤圣德,一不可用!”
“邬某原是犯罪之人,这是第二忌。当年大闹南京贡院,震动朝野,天下尽知,虽说是激于义愤,到底是触犯了国法,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圣祖曾下诏画影捕拿,邬某却逃了,这是不忠。连累阖家遭难又是不孝,罪余之身,丧家之犬,不忠不孝之人如今却要登堂入室,辅于帝侧,岂不是连累了皇上的清名?这是二不可用!”
“邬先生——”弘皙不愿听邬思道如此贬低自己,刚要劝他,却被邬思道摆手制止,“殿下,邬某还有第三忌呢!”
“虽有小才,却是阴谋为体,张中堂在伯伦楼便曾诛心破意,鹤舞升平之世,万岁龙日天表光明正大,如何能用?”
“这还真是可惜了!”不管弘皙是不是听进去了,但至少隆科多觉得有理,复又端起一杯酒饮了,眨眨眼睛道:“没关系,当年邬先生家境殷实,这聘礼必定少不了,老隆此去抄家,必定与邬先生讨回来!”看看弘皙,又自失一笑,“殿下,您不会怪罪吧?”
“你觉得孤会短了邬先生的银两?”弘皙哼了一声,“赶紧去办差吧!不该你操心的就少些聒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