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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金庸小时候“玩劣”“调皮”“讲义气”“争自由”,在中学和大学数次被退学,好未“开除”,加上当时管理松散,“各自为政”,他能找到其他机会,重新就读,又因没有户口等等上的人为限制,一切招聘以考试成绩定取舍,才得进入报业,终未埋没。但如果这样的事五六十年后再演,那他就彻底完蛋了。
可见,一个社会对于人的惩罚程度的轻与重,还应该和它可能给予人们机会的多和少相关。本身就很缺少机会的社会,其对人的处罚也不应是过于苛刻的。种种对于言论、身份、精神、择业自由的诸多限制,反向地要求我们应从轻处理各类事故。直到前者能充分得到保障了,一个社会的制度、环境是良善健康的了,量“罪”、量“过”的从严,也才可能是说得通、行得通的。
早先我是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后来看了雨果的《悲惨世界》,多少方明白一点点。
《悲惨世界》里的一个毫无机会的下层贫民,只为偷一块面包,就被判刑,又因惦记家里嗷嗷待哺的孩子们生计无着,越狱几次,不断加刑,19年后才被放出来,姐姐和她的孩子果都不知所终。在这里,一块面包断送了全家的“财路”,紧跟着几口人活活饿死,这样的“处罚”,相对来说是何其之严酷无情、蛮不讲理!
再假如这样的故事受到严格审查,不能出版发表,有了灾难而不让曝光,那这个社会就一定不会有救了!
总算我熬过了那些忐忑小心地做着学生的日子,暂时取得了部分的“自由”,拥有了一些机会。
但另一部分的自己,我明白,仍还在接受耐性、意志等全方面的磨练,无穷又无尽……
2003年9月11日中秋月圆夜,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