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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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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能在有生之年遇到神迹,他真的是太,太激动了!

激动之余,也学着神父的样子跪到神像前,镇长用最虔诚的表情,祈祷着他所信奉的神,能够继续拯救他的市民。

那他所祈祷的那位‘神’是否会继续拯救他的市民呢?

答案是肯定的。

第二日

闭眼感觉自己体力的能力,感觉到光系异能已完全恢复后,陶西格趁夜来到镇长屋内,把一个光球送入到镇长体内。

不知这样是否能够达到预防的目的,希望能行吧!

想到这里,把剩余的那几个光球也送入到镇长家人体内,陶西格刚想退出屋子,便看见镇长家的小萝莉,正双眼冒光的看向自己。

没有说话,只是向那个小萝莉笑了笑,陶西格向其比了一个嘘的手势后,这才消失在房间,他的消失也让小萝莉把眼睛睁的更大。

会突然出现与消失。

手里会冒出漂亮的光球。

这就是妈妈常说的神吧!

她看见神啦!!!

好高兴呀!!!

小孩子向来不懂得隐藏,只看大人们会不会相信。

这次有神父前车之鉴,众人怎么可能会不相信,他们真的遇到‘神’了。

一传十,十传百,这则消息以火箭之速迅速传便整个城镇。

哪怕是那些死守在家中的人,也不由的心动,纷纷赶到教堂前,只求‘神’能对他们怜悯。

当然这样也不免造成一定的混乱与危险,可也并非没有好处,至少那些死气沉沉的人,全都重染希望。

听说自己一时好心竟然被人给神化,陶西格并没有因此而飘飘然,他只是一笑了之。

不过既然他体内的光系异能,真的对黑死病有效,那不如试试这光系异能,究竟有效到何种地步?

毕竟他有许多现成的实验品不是吗?

陶西格虽被神化却并不是神,既然不是神,那么理所当然的也就没有大爱无疆的品质,他按照自己的喜好挑选着实验品。

最终选中一位病入膏肓的小孩子,陶西格每日入夜都会出现在其身边,并输入自己的全部光系异能。

一连十日,方让这个病入膏肓小孩子的病情出现转机。

又五日后,这个小孩子的病情方稳定下来。

治愈一个黑死病晚期的人,需要十五日吗?

这真的是太不‘划算’了。

要知道,十五日的时间,他不但可以让七十五个人免疫黑死病。

是的,免疫。

经过验证,往健康的人体内注入光系异能,的确可以帮其免疫黑死命。

也可以让十五个轻症病人痊愈,所以哪多哪少一目了然。

当然就像先前所说,陶西格并不是神,所以当他看到自己想要救的人时,哪怕对方病重,他也是会救一救的。

十五日的时间,可以让一个黑死病重症患者痊愈,也可以让陷入狂热之中的众人冷静下来。

不再出现的奇迹,让众人心生失望的同时,也让众人仍旧抱有一丝希望。

外一下一个神迹就出在他们身上呢?

众人虽‘冷静’下来,可神父却并没有‘冷静’下来,他默默的观察四周,观察着那些他所救治的病人。

而他这么一‘多心’,到真让他发现些什么。

最近患病的人好像变少了。

某几个轻症病人好像也痊愈了。

更重要的是,他还遇到一个重症后又痊愈的病人。

你说,他是自己病愈的?

不,他宁愿相信,对方是被神给治好的。

是的,这一定还是神迹。

不被人所知,不被人发觉的神迹。

所以说,原来神并没有抛弃他们。

原来神还在拯救他们。

随着时间的推移,接连出现的病愈病人,让神父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测。

他对他所信奉的神,也变得更加虔诚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神父也没有隐瞒过。

一时之间,众人再次知道,原来他们的神并没有抛弃他们,原来他们的神还在拯救着他们。

至于那些仍旧病重,甚至是死去的人?

一定是因为他们信仰不够的原因。

嗯,没错,一定是这样。

在一个科技落后的时代,信仰便是人们心灵最大的支柱,它会让人变得强大,也会让人变得愚昧。

但不容否认的是,这次信仰所带来的积极效果,它让众人不再绝望,心中存在希望。

古时祥瑞总是会上达天听,在这里也不例外。

所以如此大事情,神父又怎么可能会隐瞒不报?

很容易便由神父口中探听到,他已把此事告知给主教知道,主教也已派人过来,向来不喜欢麻烦的陶西格微微的挑了挑眉角。

看样子这里是不能再呆了。

隐于黑暗中,把最后一个光球送入到晕睡在角落处少女的体内,收回手臂的陶西格,又看了一眼眼前的教堂后,方如夜中幽灵般消失在黑暗中。

无任何身外之物,所能带走的也只有几条毯子,今夜悬于夜空的明月,让陶西格很容易便看清这座他呆了不算长,却也不算短的城镇。

不复来时的繁华与热闹,离开与死去的居民,让这座不算大也不算小的城镇几乎十室九空。

只有城镇一角教堂所在地仍旧闪烁的光亮告知众人,这并不是一座死城。

毫无留念之意,收回目光的陶西格,拢了拢背在背后的毯子后,便踏着月色,消失在夜色间。

离开的他并不知道,他离开不多久,主教所派来的人便到达此地。

这些人虽未能再看到神迹。

但已有的神迹,却已足够让他们感知他们神的万能与强大。

是啊,能有这么多人存活,这不是神迹是什么?

这一定是神迹。

一百多年。

一百多年对于一个家族来说,足以让其兴盛让其败落。

一百多年对于一棵树木来说,足以让其由小树长成参天大树。

一百多年对于一个人来说,足以让其由幼童变得白发苍苍,并入土为灰。

可一百多年对于陶西格来说却转瞬即逝。

时间的流逝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影响,也不会在他脸上、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他就好像是一个被时间抛弃的人,行走在时间长廊中,看着生与死,兴与衰,冬与夏。

跪在茫茫雪原上,先是哭泣出声,然后是疯狂的大笑,陶西格任由猛烈的寒风刮割着他的脸颊、衣服,乃至一经流出便被冻结成冰的眼泪。

没有,没有,哪里都没有。

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陶西格走遍整个大陆,他却不曾在任何地方发现他的同族。

是的,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他的同族,或者说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黄种人。

一路走来,他遇到过白种人,遇到过黑种人,甚至连阿拉伯裔他都遇到过,可是他却从未遇到过黄种人。

而且,与他曾经所在的那个世界有所不同的是,这个世界的大陆是相连的。

是的,这个世界的大陆也分东西两个大陆,但是与陶西格曾经所在的那个世界有所不同是,这个世界的两个大陆交汇于北极间,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怕冷,无需坐船,便可通过北极自由的来往于两个大陆间。

并不是专业地形测量员,甚至连方向感都有那么一丝的模糊,但是通过百年徒步的丈量,陶西格又怎么可能感觉不到这个世界的不同。

哈哈哈哈哈,也好,也好,这个世界没有他的故乡,没有他的同族也好,这样一来他也就更加无需顾及一切了。

笑得筋疲力尽后,仰躺在雪地中,任由白雪瞬间覆满他全身的陶西格,缓缓的闭上眼睛,百年都未曾停歇的他真的是太累了,他要休息一下,休息一下。

携带着黑死病病毒的死神席卷大地,他的出现不但带来死亡,也带来新生。

旧的制度崩坏,新的制度建立。

血腥沉旧的时代,终将成为过去。

这片陈迹太久又被阴暗笼罩了太久的大陆,因新制度的建立,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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