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文刀自信地看着刘仇、曹三毛二人道:
“丰衣足食之道,我会让你们、让跟随于我的所有人,从此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并且永远不再有饥荒、逃亡甚至易子相食。”
“而天朝军,则会让你们知道一支真正强大的军队,不仅可以保护你们,而且还能一步步征服世界。”
没过多久,在这片广袤的千里山野群峰,近百个大大小小的山寨,无论是专门打家劫舍土匪窝子,还是半是打猎半是土匪的山民,几乎没有一个人不知道,在他们这片生活了一辈子,也躲藏了一辈子的穷山恶水之间,来了一位箭射不死,反而能随手一指就能杀人与瞬息的怪人。
甚至,渐渐的就连相对隔绝的附近几个县城,也都有鼻子有眼地传开了。不过城里的传言,文刀却一下子变成了一个短毛,浑身鳞甲,双臂善于喷火的怪物。
怪不得常言说唾沫星子能杀人,看来果然此言不虚呀。而且,它的传播速度,一点也不比现代的通讯手段差。
收拾漫山遍野的狼群,开始以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谁知当你真正去一个个捡拾、集中处理时,文刀才发现这其实完全就是一个苦差事。而且,曹三毛留下的20个人,加上刘仇兄弟六人,将近30人,到第三天,方才将一头头野狼全部找出来归整到一起。
将近一百头狼,集中到一块,顿时就有了一种肉山的充盈感。这也正是包括刘仇六兄弟在内的山匪们,累得满头大汗却还是笑得连嘴都合不上的唯一原因。
要知道,在冬日几乎家家寨子都在四处集中打猎之际,尤其是这些年官府加大了封锁力度,山里的猎物也因此越打越少,越打越难打到的情况下,这些曾经令所有猎人都不寒而栗的大狼群,一下子变成了粘板上的鱼肉任他们宰割,不高兴才怪。
这么多肉,公子一个人怎么吃都吃不完吧?
不过唯一可惜的是,他们找遍了附近所有的沟沟坎坎,都没有找到那个头狼的雪白尸体。看来,这成了精的家伙还是神奇地跑掉了。
“公子,这肉得赶紧想办法运走,或者就地藏起来,不然被盯上了会很麻烦的。”
此刻的刘仇,不知不觉已经当起了大管家的角色。
“还有呀公子,这头小虎崽子既然把它从藏身的洞里寻到掏了出来,公子最好就不要在到大老虎边上去了,这样说不定公子还真能把它养大跟着公子。”
自从灭掉了群狼,支走了曹三毛,两个最大的威胁一去,文刀便将心思放在了大虎死前目光一直盯在的地方,而且也很顺利地果真从那里发现了一个巢穴,并从中掏出了一只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小虎崽。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毛茸茸的小虎崽,一到他怀里,也不知是感觉到了温暖,还是因为文刀怀中装有奶糖的味道,颤颤巍巍地便不管不顾地拼了命地往进钻。
就这么一拱,文刀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因为在原来的那个家里,他曾经养过一头纯正的德国牧羊犬,也是从未睁眼开始抱回来喂养起的,直到他考上军校,他们几乎形影不离。
那个家,肯定是回不去了。
现在从这头愣头愣脑的毛茸茸的小家伙身上,他再次找到了那种久违的感觉。至此,除了一把手枪仍然在握之外,他再也没有放下这个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