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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菁云与紫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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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耳兔族菁华大妖大婚,宴请七十二族,樟峡湾九尾狐族也在受邀的宾客之中。大婚的流水宴大摆了百来桌,热闹非凡。

菁云敬了一轮酒,便下了席,无所事事,只是忽然不大喜欢这般闹腾,昔日周璇花丛精于逢场作戏的他,今日,倒显得格格不入了。

走到一旁的树下,踢了踢地上地石子,他转身,挑着眉头似笑非笑:“你认识我?”

他身后的小姑娘局促不安地站着。

菁云瞧了瞧地上的影子,又看了看那女子:“不认识我为何一直跟着我,而且,”他顿了顿,漫不经心的语调,“从刚才起,你就一直在看我。”

被戳破了心思的小姑娘越发窘迫,通红着一张小脸。

“我、我、我……”

她支吾了半天,说不出话了,还没做贼呢,便心虚了?菁云好笑:“我以前和你滚过?”

嗯,看着挺眼熟,但他想不起来。

毕竟之前他浑了有一百多年,那些滚过草坪的女妖他也大多不记得脸了,只是眼前着姑娘……

小了点。

菁云暗骂了句禽兽!

难怪紫湘总是嫌弃他,确实是他混了。

那小姑娘脸更红了,连忙摇头:“没、没有!”她急促地解释,“我们在樟峡湾见过的。”

樟峡湾?

九尾狐族啊,菁云有点印象了,几个月前他为了寻镜湖妖尊确实走了一趟九尾狐族。

他笑了笑:“哦,是吗?”还是轻描淡写地,“抱歉,我不记得了。”

小姑娘红红的小脸,有些发白了,声音越发细弱蚊蚋:“我是九尾狐族妖主之女,天北,你上次去九尾狐族,我们见过。”

“哦。”

应了一个字,云淡风轻地,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他转身走出了树影,离那小姑娘近了几步,突然停下了脚步:“你对我有心思?”

他久经风月,自然一看便知。

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单刀直入的男子。

天北猛地抬起眸子,又立马敛上,浓密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颤啊颤:“我、我、我——”

菁云打断她吞吞吐吐的话:“没有的话最好,有的话,尽早打消了。”

不待她表明,便斩个干干净净。

原来,他不仅单刀直入,还拒人千里。

天北咬咬唇,鼓足了勇气:“为、为什么?”

他仰头看着天,漫天星辰落在眼底,煜煜生辉。

他说:“我有妻子了。”

他没有看身边的小姑娘,自顾走进了喧闹的人群里,个子很高,背脊有一点弯下,一身红衣,淹没在人群里。

天北看着,怔怔出神。

“天北。”

“天北。”

她回神,将目光敛住:“姐姐。”

茗澜走到她身旁:“你在这里做什么?”

她没有答,只是在回去时,突然问:“姐姐,折耳兔族的菁云妖尊,你知道他的妻子是谁吗?”

茗澜惊愕地看向她,沉默了良久:“他没有娶妻,他要娶的女子已经过世了。”看着天北的眼睛,茗澜问,“你为什么要问起他?”

“姐姐,”一双眼睛明亮明亮的,她嘴角带着笑,说“我欢喜他。”

茗澜蹙眉:“你才见过他几次,哪知欢喜是什么?”

“一次便够了,像姐姐你遇见那只炽火猫时。”她笑盈盈地说,“以前我不懂姐姐,现在懂了。”

“你——”

茗澜摇头,终不再说什么了,待她得尝苦涩之后,便知道相思为何。她们九尾狐一族的女子,情路总是坎坷,因为太不动情,亦或因为太动情。

三日后,九尾狐族妖主拜访折耳兔族,直至深夜才归。

天北一直等在门口,见父亲前来,立马上前去:“父亲,怎么样了?”

他父亲只摇头,然后叹气。

其实,这一次,是她求着父亲去折耳兔族的,为了她的婚事,甚至放心女子的矜持。

“那他说了什么?”

九尾狐妖主看着小女儿,一时说不出话来。

说什么?那时他才刚表明来意,拿出了联姻的十二分诚意,菁云妖尊就一点都不迂回婉转地表明了态度。

“你不介意把女儿嫁到我折耳兔族来守活寡?不仅要侍奉公婆,还要洗衣做饭,我十年八载不回来,她隔三差五还必须去山上给我的正室烧香请安,而且你来之前必定也对我了解了一番,应是知道我混不吝惯了,没什么定性。”

几句话,把他堵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沂水家那只红兔崽子!真是混账!混账中的大混账!

这种话……谁还敢把女儿嫁过去!

不想让女儿抱有任何遐想,九尾狐妖主便扯了个谎:“他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天北红着眼追问:“他去哪了?”

瞧她女儿这幅心心念念的样子,狐族妖主更加确定了,沂水家那只红兔子就是专门哄骗小妖女的禽兽。

“他去了人族。”拍了拍女儿的肩,做父亲的,苦口婆心,“天北,罢了,爹爹会给你寻一门好亲事,菁云妖尊他不是你的良人,别学你姐姐为了只猫弄得人不人狐不狐。”

那只红兔子,他一看就不是温良的。

可惜,天北不信,第二日,她留了一封信,去了人族。

她没有那么幸运,不像话本里唱的,有缘千里来相会,她兜兜转转寻寻觅觅了很久很久。

再见到菁云是两年后,在人族的一个小镇子里,擦肩而过,他看都没看她一眼。

“菁云妖尊。”

他错身走过去的时候,天北喊住了他。

菁云回头,淡淡的目光,和两年前见到他时一样,目光清冷,漫不经心。不知为何,天北是不敢看他的眼的,闪躲着,一开口紧张又慌促:“我……是来找你的。”

菁云站定,看了她很久。

“我不记得我跟你有这么深的交情。”他说。

天北手足无措地不知道说什么,耳根子滚烫的,到底是脸皮薄,又是不经世事的小姑娘,什么心思都摆在了脸上。

菁云一看便知了:“不是让你打消念头吗?我都一把年纪了,没有空陪你这种小姑娘玩风月,而且年轻的时候玩得狠了,已经腻了。”

这话,不是不伤人的。

天北红着眼眶:“我没有玩。”她怯怯地抬头,目光清澈,看向他,“我是认真的。”

声音很小,她却说得坚定。

到底是小姑娘啊,不论分寸,扎了就一头扎进去,怎么都不回头,非要撞个头破血流不可吗?

“要是哪天,我跟你玩了,那也一定只是在玩。”他很高,微微俯视,分明看着她,眼神却似无神,他反问,“懂?”

说完,菁云便摆摆手,潇潇洒洒的背影,越走越远。

要是哪天,我跟你玩了,那也一定只是在玩……

他啊,再也不会认真了,只是,她是真的认真了,从未如此过。

她跟了他一个月,不敢靠太近,也不敢离得太远。

他去了很多地方,江南烟雨的小镇,风沙弥漫的塞外,还有白骨堆砌的废城,他会停下来,但没有驻足很久,然后继续前行,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那些地方,只是,每一次他转身时的背影都很落寞。

他一直都知道她在跟着他,只不过视而不见罢了。

直到那天,在境东的一个集聚村落里,她遇上了麻烦。

“哟,好美的小姑娘。”

“要不要跟哥儿几个去耍耍?”

“这手感,滑嫩嫩的,老子还没见过这么水嫩的小美人儿呢。”

有个男人捏着她的下巴,嘴里全是污言秽语。

“走走走,拉到里面去,虽然小爷我不介意,可别被扰了兴致。”

她被那几个男人拉进了巷子里,黄土堆砌的高墙,她呼救的声音穿过墙,回荡着,这个时候,日落西山,家家户户都关门闭户,并没有路人来往。

九尾狐族本来就不善妖术,她年纪小,幻形不过几年,又久出北赢伤了元气,根本敌不过那些五大三粗的人族男子。

在推搡时,她被男人们压在了墙上。

“菁云!”

那是她第一次喊他的名字。

她瑟瑟发抖,哽咽地喊:“救我!”

十米之外,背对着她的男子,连头都没有回……

“呵。”

天北苦笑了一声,张张嘴就再也说不出话来,耳边充斥着男人刺耳的大笑声。她瑟瑟发抖地蜷在地上,任那几个粗鲁的男人上下其手,把她按在了铺满尖锐石子的地上,刺得她后背生疼。

衣服被撕破,她绝望地闭上了眼。

“咚——”

“咚——”

“咚——”

是金属敲打砖瓦的声音,有一下,没一下,杂乱无章。

所有动作戛然而止,天北睁开眼,看见了菁云,他躺在屋顶上,一身红色的锦衣,衣摆垂下了屋檐,被风吹得来回飘动,他手里拿着一把剑,剑尖没有规律地敲在屋檐的瓦片上。

不知道他来了多久,还是一开始便没有走。

“玩够了?”

他问那几个男人,玩笑戏谑似的口吻。

被坏了好事的男人好生不耐烦:“去去去,少管闲事。”

“铿!”

他突然拔了剑,在手里把玩了一下,然后放在掌心,摊开手,风起,那把剑便长了眼似的,朝男人飞去。

几个闪躲,剑便刺进了其中一人的胸膛。

菁云起身,从屋顶上跳下来,不疾不徐地掸了掸衣摆的灰尘:“滚。”

剩下的那几个吓傻了的男人连滚带爬地四处逃窜。

他嗤笑了声,用手里的剑鞘挑着地上的衣服,盖住天北裸露的身子。

她满眼的泪,声音发抖:“你是不是一直没走?”

“嗯。”

她大声质问:“那为什么要等?”

等她受了屈辱,等她自尊全部被折了,才出来,看着最狼狈的她,居高临下像是怜悯。

他是故意的吧,时间掐得刚刚好,没有失了清白,却再无颜面。

菁云不置可否:“不然,你怎么知道怕。”他蹲下,拔了那把刺进男人胸膛的剑,血溅了一地,“现在知道了吗?”

她咬着唇,哆嗦得说不出话来。

他看都没有看她一眼,自顾擦着自己的剑,那样云淡风轻的口吻,不带一点温度:“知道怕就回北赢去,不要再跟着我,刚才的事情,若还有下一次,我绝对不会再管。”

说完,他收了剑,朝着相反的方向走了。

又是这个清瘦孤傲的背影,落寞得让人,伸手都触及不到。

北赢很多妖都说,菁云妖尊最是多情。

不,他无情,

却最为情长。

天北却爱上了这样一只妖。

转眼,又是四年光景。

北赢三年为春,春色将逝,长眠山上,已有薄雪飘飘,寒风凛凛,呼啸的风声吹进洞中,像密密麻麻的尖细针孔扎在耳膜里。

菁云走进洞中,坐在墓碑前面,用袖子扫了扫石碑前的落叶。

“我这次去了仓平。”

只有他的声音,夹杂在刺耳的风声里,也有些冷意了。

他说,似自言自语,又似与人娓娓道来:“看了塞外黄沙,绿洲与夕阳,还去了仓平的宁远镇,镇口有条河,萧景姒说,你少时经常在那条河里抓鱼,我没有抓到鱼,因为河水快要干涸了。”

菁云抬手,擦掉石碑上的灰尘,他说:“下一次去,兴许那条河就不在了。”

沧海桑田,世事变迁,总有一日,她去过的地方,她走过的路,都会不在了,若是再久了,他怕连记忆都是模糊的。

“萧景姒与古昔说的地方我都去过了,下一次去哪里好?”他扭头看着石碑,问,“要不要再去一次境东?”

四年前,他去过了,那是她第一次出征的地方,古昔说,在境东那次,她打头阵,被敌军打落了马,差点小死了一次。

问完,他又摇摇头:“北赢春天快过了,三年为冬,我还是留下来。”手指落在墓碑上,他问,“我留下来陪你三年可好?”

那无字的石碑大抵是因为一次次地抚摸,光滑得没有一点刻痕。

天已转凉,妖都城里出行的人少了,天将暗,沂水妖主府前大门还开着。

沂水妖主来回踱步了好一阵,憋不住了,逮到菁华问:“你哥呢?他不是回来了吗?”

“去了长眠山。”

沂水看了看天外,有点沉不住气了,很是急躁:“天都黑了,那他怎么还不回来?”揣测着,越想越慌神,“还有三个月才过冬,他不会现在开始就在洞里冬眠吧。”

菁华想了想,回了他老爹两个字:“兴许。”

沂水一听急眼了:“你快去把他弄下来,打晕了也要拖下来,你母亲都三年没见过他那个不孝子了。”

春天就往外跑,冬天就待在洞里,一待就是三年,跟个死兔子一样!

沂水真是又气又心疼他家这只兔崽子!

菁华尊父命,牵了自家小兔崽子:“花满,走,跟我去长眠山。”

花满小兔子问:“爹爹,去长眠山做什么?”

“接你大伯父。”

小兔子好奇地瞪着眼,他出生好几年了,就小时候见过这位传说的大伯父,不过他也不记得,只是听他祖母说,大伯父浪迹天涯去了。

不过,花满更好奇的是:“我们族唯一的那只红兔子吗?那我可以让大伯父变成原身吗?我想看看红色的兔毛。”

“……”

菁华一个爆栗过去。

父子俩摸黑上了山,菁云果然在,像块石头似的杵在那里,挨着墓碑,跟长在了那里似的。

菁云看洞口那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这么晚怎么上来了?”

菁华没好气:“我不来,父亲母亲就要亲自来逮你,回来了也不知道先回一趟家。”真真是见色忘义。

菁云笑着耸耸肩,身子也不挪一下,继续没骨头似的挨着墓碑:“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担心什么。”

好好的?

是,好好地行尸走肉,好好地要死不活!

这都几年了,别说缓过劲儿来,症状还越来越严重了。

菁华一时间都不知道怎么说他好,怪可怜的,

菁云瞟了一眼跟在菁华身旁正四处打量的小孩儿:“你家的?”

菁华点头。

他上一次见花满,还是四年前。

菁云感叹了一句:“小兔崽子都长这么大了。”

菁华把小兔崽子提溜过去:“叫大伯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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