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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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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月和岚风在门口翘首以盼。

偶尔有仆人从她们身后第不知道多少次地“路过”, 眼睛赤、裸裸地盯着门口, 渴望看见城主的影子。

这是白云城特有的景象,现在即使不在白云城, 叶孤城带来的这些子民却还保持了良好的习惯。

别看叶孤城是一个开明的城主,他治下的白云城可是实打实的差格社会,最起码,他所居住的宅邸是这样。

就好像偶像的粉丝后援团,大佬与团长地位远远高于普通人一样, 在白云城, 朗月和岚风就是站在顶层的团长。

她们拥有许多特权,但最重要的是, 身为王牌婢女的两人可以说是叶孤城的心腹,他的左右手,可以正大光明地几乎任何时候跟着叶城主,在他外出回来的时候站在门口等他。

虽然这么说有些不太符合实际, 但她们俩可是比等待丈夫回家的新妇还要热情, 而且这股热忱十年如一日保持不变。

站在顶端的两人如果算是正室夫人,那后面的都是小妾, 能被叶孤城从白云城带出来, 所有的下属都可以说是深得他信任, 不仅如此, 每个人还都有一技之长, 放出去各个都是叱咤风云的人物。

没看见就凭借三秋一个小姑娘就能将机灵的陆小凤说成蔫哒哒的陆小鸡吗?战斗力由此便可见一斑。

但即便他们都如此有能力, 在岚风和朗月面前还是得安安分分的, 两位王牌婢女能够安安稳稳地站在院子门口等,他们就只能趁着扫地或者做别的什么事时路过一下,每次停留的时间还不能太长,要不然就破坏了白云城的规矩。

他们内部的阶级划分很森严的!

岚风与朗月操得都是冷美人人设,站在院门两旁,像两尊门神,更像两尊冰雕,眼睛直视前方,即使已经到了叶孤城预订回来的时间,视线中却不带一丝动摇。

对她们来说,这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叶城主做不到的事,回来晚了,只可能是被什么突发事件绊住了脚,说突然出了问题,那是一百二十个不相信。

远远,视网膜上投射了一个小黑点,两位婢女的眼皮同是一跳,绽放出一个春暖花开似的笑容,转瞬即逝。

很多人都会把岚风与朗月当成双胞胎,即使她们长得一点都不一样。

等等,两人冰美人神色一凛,她们忽然发现,出现在视线中的小黑点不止一个,而是一群。

走在最前方高不可攀的自然是她们伟大的叶城主,但之后连缀的一连串小尾巴是怎么回事?

习武之人都耳清目明,待叶孤城走近,两婢女便看见了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的司霄,九五至尊到底是九五至尊,小皇帝跟在叶城主之后,气势竟然没有被压制,并驾齐驱,这个词最适合来形容。

岚风朗月神色不变,只在叶孤城走近时盈盈一福身,也怕只有在叶城主面前,两人才会展现女性的娇柔之资,在其他男人面前,那都是要死人的冰块。

岚风朗月齐声道:“恭迎城主。”根本没有看他身后的人。

叶孤城微微一颔首,也不提司霄等人来是为何,只对俩婢女道:“带他们去会客间等着。”

即使是知道司霄身份的朗月,在看见这男人时也没有额外表现,对她来说,世界上除了叶城主之外,其余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就算她自己也只是小小一蝼蚁,至于皇帝,那是什么?

白云城子民的天只有一个,那就是白云城主。

和所有皇帝一样,司霄也练成了一个绝技,只听他想听的,叶孤城如此明显的逐客令并没有被他听在耳朵里,而是像耳旁风一样地刮走了,眼见着叶孤城进了院子里,竟然还脚向前一迈,试图跟在他身后。

朗月像一抹幽灵,灵巧地插入两人中间,以身躯为盾,挡住了小皇帝前进的道理,她以冷冰冰一张脸面对司霄道:“请。”

态度真是十分地不客气!

司霄不说话,眼珠子一转,威严的视线又射在婢女身上,护卫从司霄背后匆匆赶来,等看见朗月容貌时心头大骇已是不妥。

白云城的人形象都是一水地刻出来的,饶是他们性情各有不同,有的严肃有的古灵精怪,但只要有心,谁都能做到了冷冰冰的模样。

他们就是以这形象作为心中的目标而长大的,虽不如城主浑然天成,也能模仿个三分。

岚风与朗月模仿得最像,足足有六分。

这六分放在别人眼中没什么,放在并没有见过太多世面的护卫眼中就像了个十成十,心道坏了,才说叶城主还好是个男人,成不了绝世妖妃,这才一换个地儿,竟然就冒出个红颜祸水。

从小皇帝对叶城主的特殊程度,有理由相信他最喜欢叶城主这款仙气飘飘的人。

司霄面无表情:这女人好碍眼。

朗月:呵,想在我面前和城主亲香,想都别想。

两人对视,视线中的敌意只有他们本人才知道,空气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中间好像有电石火花闪现,这诡异的气氛被护卫所感知,哪是怕朗月是红颜祸水,她分明就是个红颜祸水,就怕小皇帝突然有了什么奇思妙想,提出他们所不能为之事。

小皇帝是年轻有手段没错,但小年轻同时也代表着跳脱,别瞧他看上去沉稳,要是真的稳定如老人,就不会有微服私访这回事。

年轻的皇上是雄主,但这雄的意思还有另外一层。

熊。

朗月冷冷道:“城主吩咐带贵客去休息。”话虽这么说,但从语气之中根本感受不到客人有何“贵”。

司霄沉声道:“我若说不,有何指教。”

朗月眼神一凛道:“城主所言,不敢不从。”

这几乎是威胁了,从见到小皇帝时,她便道此人定然怀有不轨之心,否则怎么会三番五次跟块粘糕似的粘上叶城主?

任何一个看见司霄表情的人都道此人来者不善,更不要说朗月还知道他的另一重身份。

朗月:想要见城主,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司霄心有不甘,但眼见着被朗月一挡,叶孤城已经走得没了影子,又心道既然是叶城主的婢女,自己总该给两分薄面。

提前打好关系很重要!

司霄道:“好。”很是不情不愿,他一甩袖子面无表情道,“带路。”

并没有看见身后护卫一个个痛心疾首的表情。

上官飞燕被人以扛麻袋的形式带进了密闭房间。

即使是一个三进出的小院,也担得上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评价,该有的什么都有,在地下甚至还有一个地牢。

在看见那地牢时,哪怕叶孤城都不得不佩服一下白云城子民的脑洞,他看上去就那么像大Boss?连地牢都准备好了。

明明他治理白云城的手段并不残暴啊!

审问这种事,是绝对不需要白云城主亲自莅临的,他要做的只是交代好下属要从上官飞燕口中掏出什么,便自有人代劳。

叶孤城道:“别在她身上留下痕迹。”

小皇帝还要见人,把她弄得跟破破烂烂的布娃娃一样是怎么回事?

高高在上的剑仙自然不会有这般恶劣的爱好。

接手的是一年轻姑娘,看模样比上官飞燕还要小一点,比古灵精怪的三秋大不了几岁,白白净净文文弱弱,一笑起来,脸颊单边会有一若隐若现的小酒窝。

很清秀的小姑娘,与带侠气的江湖姑奶奶并不一样。

任何人乍一看见,都倒是那个读书人家的小娘子。

小娘子温婉一笑道:“是。”

她身材纤细,说起话来也很是柔弱,看她模样很难想为何叶孤城会将审讯一事情交给她。

白云城主点头,当时就走了,他日理万机,才不会在上官飞燕身上多耗费时间。

他前脚才走出门没有多久,在金铭灭当差的伙计便腆着一张脸进来道:“丁独秀,城主让我来搭把手。”

被称为丁独秀的姑娘还没将温婉的笑容从脸上撤下去便道:“城主?我猜是朗月姑娘或岚风姑娘让你来的。”

伙计又笑了,没有一丁点儿谎言被戳穿的窘迫,他道:“你知道就行,一会儿场面干净些。”

原来并不是来帮忙搭把手,而是来帮忙收拾残局的。

但伙计这句话,却让丁独秀有些不悦,她道:“城主让我不要留下伤痕,场面哪需要你来收拾?”这是对她业务能力的不信任!

姑娘翻了个白眼,脸颊也鼓鼓的,她真讨厌伙计说的话,难不成自己还会不听城主的话不成?

伙计笑道:“你这模样,与三秋那个小丫头还真有两分相像。”

丁独秀道:“三秋是我妹妹,不像我像谁?”

丁独秀与丁三秋,两人一个文弱一个机灵,但却是实打实的姐妹,有血缘关系的那种。

虽在与伙计斗嘴,但丁独秀却没有忘记城主交给她的工作,自从被选中与城主一起来江南的那一刻起,丁独秀没有一天不期盼自己的本事能帮到城主,但白云城的能人实在是太多,而她的特长又太偏门,朗月岚风犹豫了好几次要不要将她刷下来,想着想着还是把她留了下来。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丁独秀的能力起到作用怎么办。

她的手腕很白,也很细,一个正常男人一手便可以将她两手腕给握住。

纤细的手腕代表她势必不能用过于沉重的武器,但在精细活计上却可以下点功夫。

伸手,也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条软鞭,仔细看,竟能从鞭身上看见丝丝寒光。

这可不是普通的软鞭,核心为上好的牛皮,保证鞭身的柔韧性,但在牛皮绞成的绳索外,竟被钢丝一圈一圈紧紧地缠住,看似薄薄一层,但却没有一丝空隙。

以肉眼看不见的小铁钩横七竖八地翘起,以特殊手法打在人身上,这些小铁钩便能勾起一块一块的皮肉,虽然伤口面积不大,但人可疼,一鞭子下去简直要死。

城主吩咐不能在人身上留下伤痕,这条鞭子就不太合适了,但丁独秀有办法,她找了一块很柔软的布,将宝贝鞭子包裹起来,不让哪怕一个小铁钩漏出来,这样,打在人身上,总不会留下痕迹。

当然,就算是做了这些措施,如果持鞭人的技巧不够高超,还是会留下伤痕,但丁独秀却偏偏是此道的中好手,她妹妹丁三秋的鞭法就是这看似文弱的女子一手指导而成,就算不留下痕迹,她也多的是方法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光是想到城主将重任委托给自己,丁独秀脸上便飞上两朵绯红的轻云,如同怀春少女在想自己的心上人,嘴角的笑容也越发甜蜜。

看她模样,伙计冷不丁打颤,若是旁人定然会被她的模样迷惑,有谁能够想到丁独秀一拿鞭子就会成为母夜叉。

见过她动手的男人都会对看似文弱的女子敬而远之,因为视觉冲击太大,甚至能让身经百战的江湖人士找个角落吐上个一时半刻,把胃里的酸水都吐出来。

白云城的女人,无论老少,没有一个是好惹的。

丁独秀将软鞭缠好,在空中挥舞几下,发出嗖嗖的破空声,许是在测试缠绕后鞭子的灵活程度,她满意地点点头。

伙计悄悄把门带上,背过脸去,只用耳朵听,绝对不用眼睛看。

那画面,就算是他看了,都会胆战心惊。

上官飞燕的眼被黑布缠住,什么都看不见,她因为身上一阵尖锐的疼痛而猛然惊醒,很难诉说这种感觉,又好像有无数闪着寒光的针刺在身上,越刺越深,越刺越深,全部扎进皮肉,再以缓慢的速度□□。

她哪里遭过这样的罪,当即就惨叫起来,上官飞燕虽然是个很美丽也很聪明的女人,但她忍受疼痛的能力却并不是很强。

一软软女声道:“醒了?”

丁独秀对自己的手法很自信,纵使上官飞燕叫得比杀猪还惨,她却一点都不惊讶。

要的就是这效果,叫得惨,才是正常的。

等一会,怕是连叫都叫不出来。

上官飞燕道:“你是谁?这是哪里?你要干什么?”

软软的女声又道:“我要干什么,取决于你配不配合。”

她又是一鞭子抽到上官飞燕身上,这回,女人实在全清醒的状态下承受她的一边,简直要被疼痛逼疯。

上官飞燕连连哀叫,急忙道:“我配合,我配合!”心中却捏了一把汗,莫非是为了金鹏王朝的财宝?

她在疼痛中逐渐回想起自己昏迷前的状况,这究竟是叶孤城的地盘,还是抓到她的神秘年轻人的地盘?

又是一鞭子,但这回不仅是难耐的疼痛,还有无法遏制的恐惧。

差一点,差一点就打到她如花似玉的脸上了!

她是真怕了,对上官飞燕来说,世界上只有一样东西能比财宝更加重要,那就是她的脸!

对一个很美的女人来说,有一张漂亮的脸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但等到她面临毁容的恐惧,脸孔的种种重要性便再次在她脑海中复苏。

她为什么会嫉妒心强,为什么能骗各种各样的男人,为什么霍天青会对她死心塌地,都是因为她有一张十分漂亮的脸。

只有花满楼不是因为容貌而被她欺骗,但上官飞燕本来就没有将一个瞎子放在心上,花满楼不是因为上官飞燕的容貌而喜欢她,这理由显得多么微不足道。

不行不行不行不行,就算金鹏王朝的钱没了,她也不能没有漂亮的脸!

她不敢耍一点小心思,就怕下一秒疼痛就出现在自己脸上,忙道:“你问,只要是我知道的我都说!”

实在是很急切呢!

软软的女声再一次响起,那其实是很讨人喜欢的一种声音,但在上官飞燕听来无异于厉鬼索命!

丁独秀道:“你与公孙兰是什么关系?”

外人都不知道熊姥姥是公孙兰,但看过原著的叶孤城知道,既然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就知道,他的迷弟迷妹们从来不会怀疑城主的话。

上官飞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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