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限制准入的行业,牌照就是最大的资源!借授权委托的牌照做私事,就是以权谋私!亏你还是学法律的,怎么就没这个意识?好吧,也怪我,是我把你逼太急了,让你偏科发展,作孽啊……”
看到冯见雄居然自责起来,史妮可连忙膝行上前,羞愧地一边扇了自己俩耳光,一边抱住冯见雄的大腿摇晃着说:“雄哥你别自责,都是我的错,你要怎么罚我都行,把我丢出去承担全部责任好了,或者就我去自首绝对不会连累你和美琴姐的……”
“这是法援中心的责任,你自首有个屁用!说什么傻话……”冯见雄叹息道。
他正要继续分说,却被一直旁观的虞美琴劝解打断:“小雄,既然话都说开了,事情好歹算是搞清楚了。妮可只是不懂、心里资质意识淡漠,并不是真心要公器私用。眼下我们还是想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吧?可不能让法援中心的挂靠牌照被没收啊!”
虞美琴说的,自然是正理。
按照《法律援助条例》,法援中心是每个市、区的司法局依法自设的事业单位。只是实际操作中,很多市的司法局都喜欢和本市法学专业较强的高校合办、委托高校出人提供实际的援助工作。
所以,大学里的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来说都不能被“吊销执照”,因为执照本来就不是它“依法授权”的(某某市法律援助中心,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依法授权”单位,授权方是市司法局),而是被“转委托”的(也就是大学里的法援中心挂靠在市司法局的法援中心那边,借来的资质)。
既然如此,要是犯了大事儿,也就不存在吊销执照,只是“撤销转委托”。
金陵师大的法学院学术水平,在国内也就刚刚勉强排进前20名吧。
但是在金陵市这一亩三分地上,却是凭着校方建设上的重视,勉强可以和金陵大学平起平坐,算是本市第一或者第二的交椅。
而当初为了让市司法局委托本校合办法援中心,校方可是下了很大的力气公关的。
这也是近年来本校办学成果的一项重要政绩。
要是今天因为史妮可犯的这个事儿,让执照的转委托被撤销,那冯见雄这批人就是此前在国际大赛中为学校争得再多荣誉,也是不可能被轻饶的。
所以,虞美琴还比较清醒,她好歹知道,眼下最大的问题,是先帮学校保住牌照。
剩下的怎么处理,那都好说,都是学校的内部问题了。
冯见雄抱歉地说:“还是美琴姐想得周到,我差点儿气糊涂了。我们先想想怎么保住牌照,再考虑内部责任的问题吧——上级稽查部门是怎么个说法?现在要我们怎么承担责任呢?这种事情,毕竟只是管理不当,应该还是可大可小的吧,我们先想办法补救。”
虞美琴连忙拿过一张通知书——这是刚才离开的那位老师转交给她的。
然后结合相关的行政文件细则,跟冯见雄研究起来。
看了一会儿之后,虞美琴初步给出一个结论:“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要想大事化小,这几点肯定是要做的:首先,对于法援私用的情况,要按照市场指导价,追缴退赔一些金额。要想从轻处理的话,最好再主动承担一到两倍的行政罚金。
另外那些吊销个人执业执照的处理我看倒是不太可能,因为我们本来都还是在校生没通过司法考试,也就没有律师证,司法局想吊销管理责任人个人执照也没法实施。”
冯见雄盘算了一下,心里有了点数,便说:“行,这事儿是我管理不善惹出来的,我肯定要帮你平了。今天我就想办法问问,有没有可能找个司法局的领导,实锤一下具体操作办法。”
“那我等你消息……啊不,还是我跟你一起吧?”虞美琴自忖她毕竟已经是负责人了,可不能撂挑子。
冯见雄便就地找了个电脑,上网查了一下市司法局的相关资料、政策动向,然后就准备找认识的人。
结果,在查政策动向时,他恰巧在司法局官网上看到一条市局人事变动的新闻,心念一动就点了进去。
“诶?这个不是去年遇到那个QX区的政法W卫书记么?怎么升到市局当副局长了?”
冯见雄看到一个名字挺眼熟,随后就想起来:
正是他去年被江南卫视记者权此芳,引到看守所里劝说邮院大学生贾某和偷车贼周某别轻生那个案子时,遇到的区政法W卫书记。
又转念一想,这种升迁也是正常的。
国内么,07、08年正好是干部大调整的换(和谐)届之年。如今又刚刚是年初3月开完两(和谐)会的时候,那个卫书记在区里当政法一把手四五年了。
后来他们派来的“砖家”跟冯见雄搞了一番学术合作——主要就是把冯见雄从后世总结来的那套“如何利用国足作为被侮辱对比对象、劝说临时起意型亡命徒放弃求死之志”的谈判话术,给弄到相关的政法系统培训教材里去。(具体不赘述了,看前面劝人别自杀的章节)
冯见雄去年就把干货拿了出去,在文章后面挂了名、还拿了点别的好处。
然后,卫书记委托的那个砖家,一番运作之后,就把这些话术给写进今年公AN部正式新出版的《谈判专家培训教材》里了。
这也算是一个上达天听的政绩,于是卫书记在区里做一把手做满五年,就顺手升到了市里当副局。
“跟刘教授看房过户的事儿压一压吧,你帮我向刘教授道歉,咱下周再去。”冯见雄冷着脸对史妮可吩咐,“明天我先去想办法联系一下卫局长,看看这个事儿能不能主动认错、退赔、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