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后面不就是他占主动了吗?
想必只要要求合理,对方一定不会拒绝。
所以做买卖嘛,始终还得靠洪家的章程,求同存异,和气生财。
找到利益平衡点,让双方都满意,比什么都重要。
要是洪衍武也跟“马老师”买古董似的,既想要人家东西又贪价格便宜,那完了。
那位古玩行大拿,不知曾多少次在节目上公开表示后悔过。
说自己当年为省点钱老爱抖机灵抻着,结果好几次东西就成人家的了。
一旦错失,就再没机会问津。
洪衍武当然不能犯这样的傻,这就是前车之鉴啊。
他当然懂得人是不可能把所有便宜都自己占够的,总得给旁人留有余地。
否则就可能因小失大,追悔莫及。
不说别的,就拿皮皮鲁和鲁西西这件事来说。
他要真是低价拿下合同,就不可能再让郑元洁心甘情愿做后续创作。
人家日后一定会另行塑造新的主人公。
这不就等于他自己给皮皮鲁和鲁西西宣判了死刑嘛。
两个没有未来的角色,生命力和影响力就只能越来越少。
这是赚了还是亏了?
甚至他还可以在这个道理上,再做一个比较主观的揣测。
那就是这个交易机会绝不可失,失不再来。
要知道,随着《童话大王》发行量逐年攀升,皮皮鲁和鲁西西的知名度,将会在九十年代达到巅峰。
那时在全国范围,只要是城市里的孩子,对他们几乎无所不知。
可为什么这么好的“IP”却没始终没有应用到实际的商业中呢?
不可能没有人去跟郑元洁做相关业务的商谈。
而在他看来,最大的可能性,恐怕就是郑元洁的脾气和对两个角色的挚爱,让其与那些唯利是图的资本八字不合。
已经功成名就的经济条件,也支持他得意坚持己见,抵御资本诱惑。
所以最终才会让这两个角色保持住了难得的艺术纯洁性。
但从另一方面讲,这恐怕也是国产儿童品牌的一大损失。
否则,难保我们不会拥有一个可以媲美“迪士尼”的综合性儿童品牌。
至于最后说到洪衍武的利益根本所在。
无非也就是他付出这样的代价和到手的收获成不成比例的问题了。
这点倒是毫无疑问,绝对值。
因为实话实说,郑元洁既能高产又能保质保量。
他的童话,对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的孩子们,是无可取代,无以伦比的。
他正是凭借这一点,在作家群体里,长期称霸首富的位置,堪称奇迹。
那要把他的皮皮鲁和鲁西西运用到商业上,前景还用说吗?
千万忘了,文字作品是一切创意的源泉,能够提供的延展性无以伦比。
只要是少年儿童需要的东西,郑元洁的这两个笔下人物全都严丝合缝的适用。
应用多么广泛啊。
而且儿童用的东西,属于细分类产品,利润也是较高的。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陈氏父子的形象再经典,先天有他们个人和电影形式的局限。
别说拍出来的电影,因为国家发行体制问题,个人还无法在票房上获益。
他们的形象在商业上可利用的程度也有限得很。
仅仅适合物美价廉的日用品和京味食品而已。
这一点就造成了巨大的价值差距。
所以归了包堆儿,洪衍武到底是不是冤大头,郑元洁的开价是不是太高,这当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反正在他们自己看来,这笔一百万的买卖实在是皆大欢喜。
对郑元洁和赵延平来说,他们既获得了难以想象的名利,也获得尊重和认可。
对他们刚刚起步的事业绝对是一个较大的帮助。
而洪衍武买下的,其实是整个八九十年代。
对国内儿童消费领域,能够造成最大影响力的国产童话人物形象。
他今后无论是发展儿童食品、文具,或是服装,几乎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同时还拥有了更多方面的商业拓展可能。
这才是他一经发现自己代表的“北极熊”和郑元洁成交无望。
宁愿自己掏钱,也要与郑元洁达成交易的根本原因。
真要论价值,这两个角色的版权运作好了,也许比房山的万亩良田价值还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