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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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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勤点点头,他知道这乌蛋子是干嘛的出身,便也没再多问,摆手道:“跟在后面,我们一起进村。”

乌蛋子答应一声,虽然是个惯偷,可却努力表现出一副知书达礼,有礼貌的样子,很自觉地向队后走去,边走边道:“你俩的德姓好,都是大好人。吴大好人威风,沈大好人也威风,威风得脑袋上面肿大包!”走到许小泥的身边,却堆上笑脸,道:“给许小哥见礼了!”

把沈乙和吴小三气得叫道:“你是不是欠揍啊!”

许小泥却很高兴,乌蛋子比他大十来岁,却叫他小哥,他听着舒服,一比划手里的门闩,冲两人喝道:“少废话,快走!”

进了村子,村民们纷纷出来瞧热闹,许小泥迫不及待地叫喊起来,把县衙里发生的事说了出来,村民们对李勤称赞之余,不免对沈乙和吴小三指指点点,大加评论。

吴小三倒也罢了,须发茂密,有伤也看不出来,可沈乙就糟了,眼睛红肿,脑袋上起大包,这副模样就象深怕别人不知道他挨揍了似的。城里人怕他们,可扶角村的人却谁也不怕,小孩子冲他们嘻笑,大人们并不拦着,他俩瞪眼睛也是白瞪,还不敢动手打人,怕反过来被李勤打!

到了自家门口,李勤下马进院,把事情向李田和何氏说了,老两口自是欢喜,儿子有了出息,一入行伍便当上了什长,虽然手下只能有五个兵,可万事开头难,一步步的发展,总会有大前途的。可老两口见了沈乙吴小三和乌蛋子的模样,又有些担心,儿子挑兵怎么尽挑这等货色,不好管理啊!

可李勤非要挑这样的兵,做父母的除了支持以后,再不说别的。李田在自家旁边找了座无人居住的破院子,收拾出来,权当兵营,而何氏则去升火做饭,这顿算是开伙饭,得吃好的才成。

沈乙等人都是光棍汉子,没有家室,连固定的住处都没有,李勤安排他们住下,他们自也不反对,乌蛋子甚至主动要求,他会看好沈乙和吴小三的,免得他们半夜逃跑,不做好人,接着当强盗,李勤正愁这个事呢,乌蛋子肯主动应承,他自然应允。

还没等饭做好,村外就又来人了,这回是个骑马的少年,还带了好大一捆的东西,这少年的年纪比李勤小一点,和许小泥差不多大。他一进村,便叫道:“李郎住在哪里?属下景奇,特来拜见!”在村民争先恐后地指引下,少年来到了李家院外。

李勤出了院子,道:“我便是李勤,你可是景奇,景明的堂侄?”

景奇跳下马来,满脸欢喜地叫道:“属下景奇,有幸能跟随什长,实是三生有幸,从此跟在什长的马后,行侠仗义,铲除天下不平之事,快哉,快哉也!”

他跑到李勤的跟前,双膝跪倒,砰砰砰就磕了三个响头,也不用李勤相扶,便自己起来,又道:“什长,你的英雄之名,属下已然听说,佩服,佩服啊!”

景奇出身医门,父亲是富平有名的医生,家里条件较别家好些,虽非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而景奇从小便梦想着锄强扶弱,成为一代大侠,听了李勤的光荣事迹之后,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盼着能见李勤一面。听到堂叔景明告诉他成了李勤的兵后,立即飞奔而来,见面之后行大礼,叫佩服。

李勤看着景奇,心想:“这是个涉世未深的半大孩子,虽然稚嫩,却很真诚,稍假时曰,会成为我的好帮手的。”

拍了拍景奇的肩膀,李勤道:“你要想行侠仗义,需得学好本事才成,从明天开始,我便传你武艺,跟着我好好学吧!”

景奇大喜,双手猛搓,高兴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吭哧了几声,这才道:“什长,我堂叔让我带了军服武器来,都是挑的最好的,我这就拿进来。”

跑出院外,抱进一大捆的东西来,有六身军服,六杆长枪。说是最好的,可军服却都是旧的,只是洗得干净些没补丁罢了,更没有头盔和鞋袜,长枪倒是不错,都是九尺长枪,枪头有一尺,两边开刃,虽也是旧的,但还好没有上锈。

李勤先看了军服,摇了摇头,心想:“我还有几张羊皮,不如卖了换些布匹,做几身新军服吧。”又看长枪,还是摇头,枪杆有些长了,而枪头又太小,估计是为了省铁吧。如果改成八尺长枪,而枪头变成一尺八,再开出血槽,那用起来杀伤力就会大很多了。

叫来许小泥,让他把军服发下去,长枪李勤先保管着,事情处理完后,饭也做好了。李勤叫他的五个兵一起过来吃喝,这算是建军开伙的头顿饭了,虽然各怀心思,但却谁也没找麻烦。

饱饱地吃完后,景奇回城里自已家了,而沈乙和吴小三谁也没提再开打的事,他俩明知打不过,便都不起刺儿,乌蛋子还是那模温顺的模样,三人回屋睡觉去了。

李勤早早休息,睡到月上中天时,他起身穿衣,拿着长枪,来到了吴小三等人居住的院外,他抱着长枪,靠在墙上,心想:“后半夜了,估计着他们也该有所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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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勤勤的军队从无到有,开始逐渐的建立起来了。万事开头难,创业艰辛,还望兄弟姐妹们多多帮忙,把《主公》这本书收藏一下吧,如果手头有推荐票,麻烦大家投投,拜托大家了,谢谢,非常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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